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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融媒体中心

日期:2020-09-04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融媒体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2019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文件《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朝阳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京朝发[2019]4号)和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文件《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朝阳区融媒体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朝办发[2019]53号),北京市朝阳区融媒体中心内设12个机构,具体为:综合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总编室、新闻外宣科、舆情数据应急科、平面管理科、视频管理科、新媒体运行管理科、安全播出科、技术保障及设备管理科、媒资档案管理科。

2、部门职责:

(1)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通过融媒体平台,开展新闻统筹策划和宣传报道。

(2)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负责全区对中央、市属媒体新闻宣传工作的策划、发布及集中采访工作,负责对中央、市属媒体的联络、沟通,并为中央和市属媒体以及主流新型媒体平台提供区融媒体中心的新闻产品。

(3)负责全区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与维稳值守。

(4)负责全区媒体舆情监测、处置及大数据分析。

(5)负责区融媒体各平台的发展战略制定、年度报道计划制定以及工作机制建设、安全管理、新闻内容的审核。

(6)负责融媒体平台发展趋势研究及新闻产品研发。

(7)负责区内融媒体分中心建设的统筹与业务指导。对全区各融媒体分中心新闻通讯员开展培训和指导。

(8)负责区内新媒体平台矩阵的统筹、指导和监督。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66人,实有人数41人。

二、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102.68万元,比上年减少1,372.09万元,下降16.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62.6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44%;上级补助收入4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56%;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957.44万元,比上年减少1,284.58万元,下降15.59%,其中:基本支出1,512.6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1.74%;项目支出5,444.8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8.2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17.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1%;公共安全支出150.9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18%;科学技术支出71.5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419.5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2.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9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27%;卫生健康支出83.4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35.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35.0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宣传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35.0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创意产业新闻宣传工作。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50.9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50.98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50.98万元,主要用于:中心安全隐患改造工程尾款。

3、“科学技术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71.5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0.50万元,减少0.69%。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71.50万元,主要用于:高清播出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运维、《朝阳报》数字报刊管理系统升级等。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6,419.5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331.84万元,增长5.45%。其中:

“新闻出版电影”(款)2019年度决算377.11万元,主要用于:拍摄朝阳区形象宣传片、广播电视系统技术升级等。

“广播电视”(款)2019年度决算6042.41万元,主要用于: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新闻宣传业务经费、融媒体信息化建设、技术升级经费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56.9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4.89万元,减少13.6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度决算156.96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83.4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4.88万元,减少15.12%。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9年度决算83.48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512.6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03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74万元减少3.7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预算下达数0.00万元增加 0.00万元。2019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0.94万元减少0.94万元。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1.0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3.80万元减少2.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2019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1.0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3.80万元减少2.77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0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19.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2.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86.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19.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16.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6.7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1台,25.0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5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万元。

七、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实现情况

2019年北京市朝阳区融媒体中心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围绕区委区政府2019年重点工作,通过融媒体平台,开展新闻统筹策划和宣传报道;做好对中央、市属媒体新闻宣传工作的策划、发布及集中采访工作,对中央、市属媒体的联络、沟通,并为中央和市属媒体以及主流新型媒体平台提供区融媒体中心的新闻产品;做好2019年全年全区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与维稳值守;做好2019年全年全区媒体舆情监测、处置及大数据分析;制定区融媒体各平台的发展战略、年度报道计划制定以及工作机制建设、安全管理、新闻内容的审核;做好融媒体平台发展趋势研究及新闻产品研发;做好区内融媒体分中心建设的统筹与业务指导。对全区各融媒体分中心新闻通讯员开展培训和指导;做好区内新媒体平台矩阵的统筹、指导和监督。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实现情况主要体现在通过对各项目资金的投入,在完成年初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中心现有媒体内部体制机制,重构采编发体系,优化采编发流程,形成适应朝阳区融媒体中心运行的“1+6+N”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互联网时代下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切实推进政务媒体供给侧改革。以创造融媒精品为导向,对稿件、人员、部门等进行量化评分,细化绩效标准,利用绩效考核系统推行“基础绩效+优稿优酬”的绩效考核方式,以传播效果作为最重要的考量因素,鼓励大家创作反映时代精神、体现群众诉求、引起群众共鸣的新闻作品。同时强化安全生产,加强技术应用,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的基础上,构建一体化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启动区融媒体中心媒体联盟建设联合媒体、院校和互联网传播平台的企业,对接“北京云”,与市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围绕媒体融合工作进行探讨和实践,实现互补互促、共享共赢,织密新闻传播最后一公里的“网格化”网络。

2019年北京市朝阳区融媒体中心对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2个,涉及金额共计1700万元。一是“广电中心业务费”项目,涉及金额1200万元。通过项目资金投入,形成了媒体融合立体化宣传新格局,坚持内容为王、高质高效完成各项宣传报道任务的同时,注重内容、形式和手段的创新,强化深度报道,做强品牌栏目,彰显朝阳特色。更好地服务于区委区政府日常新闻宣传任务,保证电视栏目采、编、制播业务和报纸出版编辑发行业务,以及日常宣传业务正常运转,保障报纸电视聘用人员底薪、稿费、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正常发放;二是“融媒体中心事业发展提升经费”项目,涉及金额500万元,通过项目资金投入,使朝阳区融媒体中心建设的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形成了适应朝阳区融媒体中心运行的“1+6+N”的工作体系,调整优化媒体布局,探索出一套绩效分类管理评价体系。新媒体端的新闻供给数量进一步加大,强化移动优先和互联网思维,突出移动端报道“快”、“全”、“深”的特点,报道梯度层层推进,报道效果步步升温。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广电中心业务费”项目

(1)评价对象概况:项目资金预算共计1200万元, 此项目资金通过授权零余额方式共计支出1197.51万元,因项目结余等原因剩余2.49万元已由区财政局收回。

(2)评价结论:该项目严格执行本部门“三重一大”、预算管理、收支管理等内控制度。按时按质按量达到预期进度目标,已完成2019年项目绩效目标。通过项目资金投入,形成了媒体融合立体化宣传新格局,坚持内容为王、高质高效完成各项宣传报道任务的同时,注重内容、形式和手段的创新,强化深度报道,做强品牌栏目,彰显朝阳特色。更好地服务于区委区政府日常新闻宣传任务,保证电视栏目采、编、制播业务和报纸出版编辑发行业务,以及日常宣传业务正常运转,保障报纸电视聘用人员底薪、稿费、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正常发放。

(3)存在问题:无

(4)建议:无

2、“融媒体中心事业发展提升经费”项目

(1)评价对象概况:项目资金预算共计500万元, 此项目资金通过授权零余额方式共计支出500万元。

(2)评价结论:该项目严格执行本部门“三重一大”、预算管理、收支管理等内控制度。按时按质按量达到预期进度目标,已完成2019年项目绩效目标。通过项目资金投入,进一步完善了中心现有媒体内部体制机制,重构采编发体系,优化采编发流程,形成适应朝阳区融媒体中心运行的“1+6+N”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互联网时代下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切实推进政务媒体供给侧改革。以创造融媒精品为导向,对稿件、人员、部门等进行量化评分,细化绩效标准,利用绩效考核系统推行“基础绩效+优稿优酬”的绩效考核方式,以传播效果作为最重要的考量因素,鼓励大家创作反映时代精神、体现群众诉求、引起群众共鸣的新闻作品。同时强化安全生产,加强技术应用,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的基础上,构建一体化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启动区融媒体中心媒体联盟建设联合媒体、院校和互联网传播平台的企业,对接“北京云”,与市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围绕媒体融合工作进行探讨和实践,实现互补互促、共享共赢,织密新闻传播最后一公里的“网格化”网络。

(3)存在问题:无。

(4)建议:无。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融媒体中心单位决算报表